报考条件
1.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且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
2. 根据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要求,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科类 |
学制 |
招生地区 |
产品设计(130504) |
90 |
文理兼收 |
四年 |
北京、山东、山西、吉林、辽宁、河北、河南、黑龙江、
湖南、湖北、江苏、安徽、四川、内蒙古 |
数字媒体艺术(130508) |
30 |
合计 |
120 |
备注 |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分省招生计划将依据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的生源分布比例确定。
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4人的省份,原则上不做招生计划,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达到我校录取标准,学校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原则上不超过1人。 |